林曦记得自己死的那天,天气很好。
阳光透过铁窗照进来,在地上切出一道道整齐的光条。他坐在床沿上,看着那些光条从早上的左边挪到下午的右边,然后心口突然像被人攥住了一样---疼。
不是那种慢慢来的疼,是一下子就来了,像有人把手伸进他的胸腔里,用力一拧。
他想喊人,嘴张开了,声音没出来。
眼前开始发黑的时候,他想,原来死是这样的。
没什么仪式感,没什么走马灯,就是心脏一抽,然后就没了。
他甚至来不及想起那个女人。
那个他救了的女人。
三年前,林曦还是个保险销售。
说好听点叫理财规划师,说难听点就是穿着劣质西装、拎着人造革公文包、每天挨家挨户敲门的那种。业绩不好不坏,够交房租,够吃饭,偶尔能去楼下烧烤摊点两串腰子,就算改善生活了。
那天他跑完最后一单,客户签了字,他心情不错,绕了条近路回出租屋。
那条路要穿过一个废弃的建材市场,路灯坏了大半,地上坑坑洼洼的,到处是碎砖头和生锈的钢筋。他走到一半的时候,听见了女人的尖叫声。
不是那种闹着玩的尖叫。是嗓子眼里挤出来的,带着哭腔和绝望的那种。
林曦犹豫了大概两秒钟。
后来他在看守所里反复想过这两秒钟。如果他没犹豫,首接冲上去,事情会不会不一样?如果他犹豫了之后选择转身走,事情会不会也不一样?
但他没有。
两秒钟后,他攥紧了公文包,朝着声音的方向跑了过去。
三个男人,一个女人。
女人的衣服被撕烂了大半,被按在地上,嘴被捂着,两条腿拼命地蹬。三个男人围着她,其中一个己经脱了裤子,另外两个按着她的手和脚,嘴里骂着脏话。
林曦喊了一声“住手”。喊完他就觉得自己蠢。
这种时候喊住手有什么用?他又不是警察,他手里连根棍子都没有。
三个男人回过头来看他。其中一个站起来,从地上捡起一根钢管。
“你他妈谁啊?”
林曦没有回答。他看了一眼那个女人。
女人的眼睛在昏暗的光线里亮得吓人,全是眼泪,全是恐惧,还有一点点——希望。她在看着他,后来的事情,林曦记得不太清楚了。
好像是公文包挡了一下钢管,好像是抄起地上的什么东西砸了回去,好像是被人从后面勒住了脖子,好像是用手肘往后撞,好像是抢过了钢管,好像是——一下,两下,三下。
等他回过神来的时候,那个脱了裤子的男人己经躺在地上了,脑袋以一个奇怪的角度歪着,嘴里往外冒着血沫子。
另外两个跑了。女人缩在墙角,抱着自己的肩膀,浑身发抖。
林曦站在那里,手里还攥着那根钢管,钢管的头上沾着血和别的东西。
他打了报警电话。
他以为事情到这里就结束了。
他错了。
女人叫宋婉清,二十六岁,某公司市场部经理。
这是林曦后来在法庭上才知道的。
审讯的时候,他把自己看到的、听到的、做的一五一十都说了。他以为自己是在见义勇为,以为法律会给他一个公道。
但宋婉清的证词是这么写的:“那天我和三个朋友在建材市场附近吃饭,喝多了,闹着玩。林曦突然冲出来,误会了我的朋友们,然后就动手了。我吓坏了,什么都没看清。”
三个朋友。
喝多了。
闹着玩。
林曦听到这段话的时候,整个人像被浇了一盆冰水。
他看向坐在证人席上的宋婉清。她穿着一身得体的套装,头发盘得一丝不苟,脸上化着精致的妆。她没有看他。
一眼都没有。
后来他才知道为什么。
宋婉清有一个谈婚论嫁的男朋友,男方家里在当地有些地位。她不能让未来的婆家知道她差点被人,更不能让人知道这件事闹上了新闻。她需要一个干净的身份,一个干净的过去。
所以她选择让林曦变成那个不干净的人---故意伤害致人死亡。
不是正当防卫,因为“受害者”一方说只是“闹着玩”。不是过失杀人,因为林曦打了不止一下。三个人的证词对一个人,唯一的“中立证人”宋婉清选择了站在那一边。
林曦被判了无期。
他的辩护律师是个的年轻姑娘,开庭前跟他谈了十分钟,说:“林先生,情况不太乐观。如果认罪态度好,可能争取到有期。”
[作者寄语] 幻海书城 提示:以上为《魔修的一万种死法》最新章节 第1章 无间。PP威 持续更新中,敬请关注后续。